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
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的通知
鄂自考〔2017〕6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鄂考院[2016]2号),现公布2017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
请各有关学校认真落实《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鄂教高[2011]1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6]1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登记的信息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招生和助学行为,认真做好招生和助学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附件:
1.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汇总表
2.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汇总表
3.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汇总表(学习服务中心)
4.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汇总表(学习服务中心)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