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我省
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的通知
鄂自考〔2016〕8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鄂考院[2016]2号)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公布2016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
请各有关学校认真落实《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鄂教高[2011]1号)、《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鄂考院[2016]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登记的信息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招生和助学行为,认真做好招生和助学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7月11日
附件:
2016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表(学习服务中心)
2016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登记表(学习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