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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顶替公共政治课规定
发布日期:2008-09-26 09:31:04 来源:武汉市招考办

  按照国家考委教考试函[2006]2号文件精神,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五门课程自2008年10月考试起,原则上不再安排考试,届时将安排调整后的新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考试,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四门课程,这四门课程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类专业一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由全国考委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情况设置。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原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方法如下:

  1.专科、基础科段
  凡通过(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和(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任意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两门课程的考试;

  只通过(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

  只通过(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思想政治教育专科专业,凡通过(0007)中国革命史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两门课程的考试;

  金融管理和商务管理两个专科专业,凡通过(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两门课程的考试。

  2.独立本科段、本科段
  凡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的考试;

  调整前公共政治课设置为(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专业,只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调整前公共政治课设置为(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专业。凡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考生,不再参加(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的考试。

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顶替公共政治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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